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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昌吉网讯(记者刘军、眭晶晶报道)很多人认为在楼道内自家门口摆放鞋柜、堆放杂物并无大碍,但却不知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近日,昌吉市的刘先生拨打昌吉州融媒体中心新闻热线反映自家遇到的问题。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住昌吉市一品尚都小区,14楼的两家住户在公共过道消防栓下的位置安放了鞋柜,并且还把一些杂物堆在楼道内,不仅影响了大家出行,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他找物业公司反映但一直没有解决。
记者了解到,现在很多高层住宅小区都存在占用公共区域问题,一些业主就在家门口的公共区域安装鞋柜、放置家中闲置不用的杂物,甚至还停放电动车、自行车或婴儿车。
为此,记者联系了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监督员刁慕晨。据刁慕晨介绍,目前很多住宅楼特别是高层建筑都存在占用公共区域、堵塞疏散通道以及占用消火栓、遮挡消火栓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这些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刁慕晨表示,许多高层住宅住户认为,自己所买楼房的楼梯间都按公摊面积算在楼房面积里,属于自己,可以随意使用。因此,为了方便,许多高层住宅住户会在楼道或电梯间等消防栓下的空余位置安放鞋柜或者为了美观直接把消防栓包进柜子里,这样的行为在建筑规范上是不允许的,占用公共区域或消防栓,存在动态火灾隐患。如果住户还在楼道停放电动车、平衡车或其他用电设备并私搭乱接电线等,极易引发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的规定,个人如果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将进行相应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刁慕晨提醒广大住户,占用公共楼道或消防栓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大家要增强个人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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