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首部综合保税区地方立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尊龙凯时国际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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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a-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张秀 通讯员 王燕 法尔扎娜报道)11月19日,记者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也是新疆首部综合保税区地方立法。
《条例》以“小切口、深发力”为立法思路,摒弃传统章节体例,以30条精准条款构建起覆盖综合保税区运营管理全链条的制度体系。
《条例》明确赋予综合保税区管理自主权、用人自主权和薪酬激励自主权,将自治州园区改革中“管委会 公司”的市场化运营模式以法条形式固化。赋予综合保税区充分的自主管理权,允许根据发展实际灵活调配资源、优化管理架构,解决传统园区行政化过重、运营效率不高的问题,实现“权责对等、高效运转”。
《条例》建立改革容错机制,明确在综合保税区改革创新中,对于符合决策程序、未谋取私利且未造成重大损失的探索性举措,可依法免除相关责任。
《条例》构建三级联动执行体系。自治州层面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破解跨部门、跨区域协同难题;阿拉山口市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保障公共服务与园区发展无缝衔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作为核心执行主体,细化运营分工,形成“行政服务 市场运营”双轮驱动格局。
《条例》建立赋权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明确权限边界、办理流程和责任主体并向社会公开;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搭建投诉举报闭环处理机制,实行“接诉即办、限时反馈、跟踪督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条例》规定设立综合保税区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市场化融资和争取上级专项补助;土地方面,优先保障优质产业项目用地,探索灵活供地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人才方面,推行市场化招聘、差异化薪酬、绩效化考核机制,引进专业人才并建立培养基地。
《条例》的实施,是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从“政策驱动”向“法治驱动”转型的里程碑,将有效推动综合保税区从“货物集散港”向“产业集聚园”转型,助力自治州打造开放型经济新高地。作为新疆首个综合保税区专门法规,其“问题导向型”立法模式、市场化制度设计和容错创新机制,填补了中西部综合保税区专项立法空白,为全国内陆沿边综保区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