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表彰 新疆14个集体上榜-尊龙凯时国际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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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a-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近期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的决定,决定授予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街道等99个城乡社区、99个学校、100个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52个机关企事业单位、19个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
新疆14个集体获表彰,其中包括4个城乡社区,4个学校,4个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2个机关企事业单位。
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表彰名单(新疆)
丨城乡社区(4个)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喀尔墩乡
塔城地区裕民县哈拉布拉镇文化街社区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精河镇
阿克苏地区乌什县乌什镇新城社区
丨学校(4个)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团委
乌鲁木齐市第五十九小学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学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第一中学
丨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4个)
新疆红十字“三献”志愿服务大队
吐鲁番“火焰山下火焰蓝”红十字志愿服务队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阿拉哈格镇红十字志愿服务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九团医院红十字志愿服务队
丨机关企事业单位(2个)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昌吉分院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人民医院
据悉,这次受到表彰的城乡社区,从群众人道需求出发,扎实开展人道服务、人道救助、人道传播,扩大社区服务供给,助力健康安全,提升社区应急管理能力,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积极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受到表彰的学校,发挥红十字工作育人作用,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保护青少年生命健康,推动文明校园建设,助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受到表彰的志愿服务组织,或奋勇前行,投身抗震、抗洪、搜救等应急救援行动,或扎根基层,开展具有红十字特色的生命教育、便民、帮困、敬老、助残、心理援助等志愿服务,在服务党政大局、满足人道需求、保护生命健康、促进全社会向上向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表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动员职工开展救护培训、无偿献血、人道救助、灾害募捐等红十字特色活动,彰显社会责任,弘扬了正能量,引领了新风尚;受到表彰的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大力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和义诊服务,建立志愿医疗救护队,在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中发挥了骨干作用。